何霄同志,女,汉族,1995年4月生,201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隶属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未毕业。经调查,何霄同志于2019年始断断续续与党组织联系,但从未交纳党费,从未参加组织生活。经过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员联系本人,虽取得联系,但是实际本人不作出任何行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规定,研究生党支部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28人,实到27人,对何霄同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进行讨论,27人一致同意对何霄同志给予停止党籍的处理。
2022年1月4日,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应到党委委员6名,实到6名,6名委员一致同意给予何霄同志停止党籍处理。
何霄同志停止党籍2年内,如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学院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时间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此信息公示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3年10月19日。
中共西南林业大学机械与交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