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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

机械与交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日期:2021/12/17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我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员工、其他各类聘用人员及在校学生、留学生、访客等。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实验室安全准入应至少包括三个阶段:

(1)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时间 2~4 小时。

(2)自主学习:通过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相关 PPT、制度、习题等,完成安全知识的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 4 小时。

(3)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试,总分 100 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以最高得分计成绩。若要操作设备,还需通过相应设备的理论+实操考试。

第三章 适用和实施

第四条新入职或第一次进入的教工在应在进入实验室前进行考试并考试合格。此外,教工入职后还应定期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五条本科生、研究生实验、实习需要进入实验室,由课程指导教师同意进行安全教育,并由课程指导教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安全。

第六条研究生新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考试成绩合格后,学生可自行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经本人签字、导师、实验室负责老师、实验中心主任、分管实验中心的学院领导签字后,上交实验室和学院留档备查。大四本科学生或参加相关比赛的学生团队如需进实验室做毕业课题、比赛准备、科研项目,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学生可自行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经本人、实验室负责老师、实验中心主任、分管实验中心的学院领导签字后,上交实验室和学院留档备查。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上标明学生具备操作能力的设备,严禁操作未通过操作考核的设备。

第七条获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的学生实验室认为其已经具备独立进行设备使用的能力,在实验中如因个人原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学生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外来人员和临时人员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培训记录需留存三年。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学院分管实验室的行政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工作包括:

(1)主讲实验室安全培训;

(2)制订考试计划,确保考试通过率;

(3)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允许无准入资格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条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运行,具体包括:

(1)安全考试题目及各类安全教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断充实完善考试内容;

(2)监督、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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